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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缓解缺电还是涨价前兆?

2021-09-03 11:57| 发布者: admin

来源:能源杂志   作者: 武魏楠 

8月31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完善了现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在价格方面,拉大了峰谷比价: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

无独有偶,近日贵州省发改委也印发《关于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611号),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销售侧试行为期两年的峰谷分时电价。而在此之前,贵州省是全国唯二(另一个是西藏)不实行分时峰谷电价政策的省份。

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目录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支撑。

政策发布之后,全国多地陆续发布了全新的分时电价政策。

8月24日,南方电网公司《关于推动落实国家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正式印发。其中提到尖峰电价上浮比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不低于20%,具体上浮比例将结合各省区实际进一步研究确定。

除了南方电网区域,江苏、安徽、山西、福建、宁夏等地也都在国家发改委政策发布的前后调整了分时电价政策。

今年国家及各地开始大规模调整分时电价政策的直接原因,是愈发频繁的电力短缺问题。2020年12月上旬开始,湖南、浙江两省在冬季电力供应压力下相继启动有序用电措施。紧接着,全国多地创下最高用电负荷。2021年夏季,随着高温来袭,各地用电负荷再度刷新记录。

“近年来我国电力装机(特别是煤电装机)一直处于产能过剩的状态,煤电利用小时数长期在4000小时徘徊,可再生能源弃电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此次缺电主要表现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缺的是电力而非电量。”华南理工大学教授陈皓勇说,“除了目前政府和企业采取的保供措施外,还可以采取完善电源侧调峰、需求响应及可中断负荷机制,发展分布式发电、先进储能和虚拟电厂技术等手段。”

分时电价作为基于价格的有效需求响应方式之一,通过在负荷高峰时段适当调高电价、低谷时段适当降低电价的价格信号来引导用户制定合理的用电计划,从而将高峰时段的部分负荷转移到低谷时段,达到削峰填谷、平衡负荷的目的。

本轮分时电价政策的调整,大趋势是优化峰谷价差的时间段、扩大峰谷价差。这表明政府希望通过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增加夜间用电、促进低谷电力消费,实现用电需求调节和错峰避峰。同时,季节性尖峰政策的完善,还可以缓解季节性用电紧张:夏季和冬季的高峰用电时段电网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和季度性电价,转移部分高峰负荷,削峰填谷,有利于电网安全、经济运行,也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不过,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可能并不是政府大规模推动分时电价政策的唯一原因。在分时电价不断完善的同时,用电负荷难以根据时段进行调整的企业无疑要逐渐承受电价上涨的压力。结合此前沸沸扬扬的“电价上涨”传言,不禁让人产生分时电价调整可能会是“涨电价”前奏的猜想。

电价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十分巨大,电价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甚至牵涉社会稳定。因此政府对于电价变动(尤其是上涨十分谨慎)。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电力市场化建设,其建设方向是电力现货市场。电力现货市场是世界各国电力市场的共同组成部分。但是现货市场的问题在于难以激发新建发电容量、保障电力长期稳定供应。所以很多市场建立起了配套的容量市场机制。

尽管容量市场机制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之后也引发了争议。但是对于中国来说,不仅缺乏容量市场,甚至连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都面临着重重困难。因此从价格疏导的角度来看,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提高峰段电价是让电价反映真实电力供需的一个合理手段。也是在当前电力市场化建设难以取得颠覆性进展情况下的不得已选择。

而且分时电价机制与电力市场改革并无矛盾。电力市场化改革更多地在批发侧。零售侧可以采用固定电价、阶梯电价或者分时电价制度。陈皓勇说:“在我国电力市场,由于目前依然是以中长期交易为主要形式,大多数省份依然保留了改革前的分时电价结构。分时电价机制并非一定是计划经济模式的产物,和电力市场机制并不存在根本性矛盾。”

市场机制可以概括为“供需决定价格,价格引导供需”,电价形成机制是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当前的电价结构和电价水平尽管存在不合理的部分,但不可能、也不应该一夜之间彻底颠覆。对于中国的电价改革来说,只有兼顾规律与现实、效率与公平,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协同配合,才能让电力市场改革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 江晓蓓